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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讨债公司介绍父亲未等到朋友还款便去世,儿子提起诉讼讨债!法官:欠债当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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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日报】

没有等到朋友还钱,他便永远离开,讨债的任务交到了儿子的手中,儿子后来向法院提起诉讼。日前,海沧区法院发布了一起借贷纠纷案件。

小军(化名)的父亲于2017年5月借了43万元给朋友大明(化名),但大明直到小军父亲去世仍是久拖不还。2022年9月,小军找到大明,双方签订了《还款协议书》,共同确认借款本息及还款方式。但之后大明还是没有按照约定还钱。于是,小军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作为法定继承人,小军的同胞兄弟姐妹也到庭,表示知晓这笔借款,但自愿放弃、退出诉讼,追讨到的款项由小军享有。

海沧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军父亲与大明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成立。该笔债权作为遗产,在无遗嘱的情况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处理,他们可以作为权利人向大明主张债权。因其他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小军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大明还款。小军与大明签订的《还款协议书》合法有效,双方约定分期还款,截至庭审辩论终结当月,大明应当向小军偿还390000元,其余款项应按约定还款。

因此,海沧区法院判决大明应向小军返还借款39万元。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息诉,目前案件已生效。

法官说法

审理本案的法官表示,债权作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人继承,法定顺序继承人有权对被继承人的合法债权进行继承并要求债务人偿还。当同一顺位存在多名继承人时,提起诉讼的前提是,每位继承人对债权的处置意愿明确且不互相矛盾。各继承人可授权部分继承人代为确认或催讨债权,但选取的授权代表须一致。当其他继承人均作出放弃债权的意思表示的情况下,继承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就到期债权提起诉讼。

(厦门晚报记者 彭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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